章节内容
第一节 慢性放射病临床表现
慢性放射病的临床特点是:①起病慢,病程长;②症状多,阳性体征少;③症状出现早于外周血象改变,外周血象改变又早于骨髓造血变化;④症状的消长、外周血白细胞数的升降与接触射线时间长短和剂量大小密切相关。
一、自觉症状
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症候群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常见症状有:疲乏无力、头昏头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易激动、心悸气短、多汗、食欲减退等。男性患者还可能有性功能减退,女性病人则可能有月经失调,如经期延长、周期缩短、或月经减少甚至闭经等。慢性内照射损伤病人,除上述症状持续较久外,部分病人,特别是受亲骨性核素损伤的病人,可有特殊的“骨痛症候群”,疼痛多见于四肢骨、胸骨、腰椎等部位,其特点是部位不确切,与气候变化无一定关系。有些外照射患者亦见骨、关节疼痛症状。
二、体征
发症早期,通常没有明显的异常体征。部分患者,特点是用手接触射线者可见手部皮肤粗糙、角化过度、皲裂、指甲变脆增厚等慢性放射性皮炎的表现。有些患者可有早衰体征,如牙齿松动、脱发、白发、皮肤皱纹增多和晶状体放射性损伤表现,在晶体状后极皮质下出现点状或小片状混浊。部分病人出现神经反射异常,如腱反射及腹壁反射减弱、消失或不对称。植物神经系统可出现眼心、立卧反射异常。较严重的患者还可有明显的出血体征,如皮肤瘀点、束臂试验阳性,牙龈出血,鼻衄等。
上述症状出现在病程的早期,脱离射线后可逐渐减轻或消失。若不及早采取措施,症状继续加重,则可由功能性变化发展为器质性改变。
三、实验室检查
慢性放射病最常见的客观改变是血液学的变化。外周血中白细胞数量的变化出现最早,一般有三种类型。
1.白细胞增高型,白细胞总数由原来的正常范围增至11×109/L以上,持续时间较长。
2.白细胞减低型,白细胞总数逐渐降到4×109/L以下,或在正常范围下界波动。
3.白细胞总数先升高后降至低于正常水平,也有患者因为在病情未稳定时再接触射线或增加工作量引起,白细胞可降至4×109/L以下。白细胞数的波动可以出现1~2次,少数患者可出现3次,但当白细胞稳定在4.0×109/L以下时,则不容易再恢复。
上述变化类型中,最常见的是白细胞总数减少,分类呈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而嗜酸粒细胞、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的比例增加。
白细胞的形态也有变化,如中性粒细胞的核棘突、核固缩、核溶解、核空泡等增多,胞浆出现空泡和中毒性颗粒,淋巴细胞常见双核、双叶核、微核,甚至核固缩或空泡。胞浆也可出现空泡或染色深兰等变化。
血小板和红细胞改变出现较迟,前者减少后者则偶见增生。
骨髓早期可无显著改变,后期则有粒细胞成熟障碍,往往呈再生低下状态。若骨髓增生过盛,须密切注意有无发展为白血病的可能。
其它血液学指标可能有骨髓畸形分裂细胞增多,外周血大小淋巴细胞的比值、淋巴细胞糖原积分、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度和淋巴细胞微核率增高等变化。
第二节 慢性放射病诊断
一、诊断论据
慢性放射病目前尚无特异诊断指标,必须根据超当量剂量限值的照射史、受照剂量、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所见,并结合健康档案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它疾病,才能作出诊断。下面介绍我国已颁布实施的《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二、分度诊断标准
(一)Ⅰ度
具备以下各项者可诊断为Ⅰ度:
1.有长期射线接触史和(或)间断超过当量剂量限值的照射史。暂定累积当量剂量在1.5Sv以上。
2.接触射线以前身体健康,接触数年后出现明显的无力型神经衰弱综合征,其症状的消长与脱离及接触射线有关。
3.接触射线以前造血功能正常,接触数年后,血象经多次动态观察证明造血功能异常(外周血象正常值以耳垂为准)。白细胞总数自身对照有进行性降低,并较长时间(6个月以上)持续在4.0×109/L以下,可伴有血小板数长期低于80×109/L、红细胞数减少(男性低于3.5×1012/L;女性低于3.0×1012/L)和血红蛋白量降低(男性低于110g/L;女性低于100g/L)。骨髓增殖活跃或低下,或某一系列细胞生成不良或成熟障碍。
4.可伴有下列系统客观检查一项异常:①肾上腺皮质功能降低;②甲状腺功能降低;③生殖功能降低;④免疫功能降低;⑤物质代谢紊乱。
5.脱离射线和积极治疗后可减轻或恢复。
(二)Ⅱ度
有长期射线接触史和(或)间断超过当量剂量限值照射史,累积剂量在1.5Sv以上,并有下列各项者可诊断为Ⅱ度:
1.有较顽固的自觉症状,可有明显的出血倾向。
2.白细胞数持续在3.0×109/L以下;白细胞的数持续在(3.0~4.0)×109/L兼有血小板数和(或)血红蛋白最持续减少。
3.骨髓增殖能力低下。
4.具有Ⅰ度诊断条件中第4条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
5.脱离射线后恢复缓慢。
对慢性放射病的诊断除上述外,下列指标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①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显著增加(或)和微核率显著增加;②有明显的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和放射性白内障。
三、鉴别诊断
临床症状与一般的神经衰弱、内耳眩晕症、更年期症候群等相鉴别;造血系统的改变应与慢性苯中毒、血小板减少症、缺铁性贫血和感染(病毒、立克次体等)、某些疾病(病毒性肝炎、脾功能亢进、原发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某些药物和化学物质引起的血液学改变相鉴别。
第三节 慢性放射病预防和治疗
一、处理原则
(一)Ⅰ度
中西医结合对症治疗,暂时脱离射线,加强营养,每年全面复查一次。恢复后再继续观察一年,可逐渐恢复射线工作,并撤消外照射?
■[此处缺少一些内容]■
(二)治疗
1.对症治疗:睡眠障碍如失眠多梦,可用镇静安神药,例如睡前服用安定片,或异戊巴比妥钠;中药和酸枣仁、五味子、茯苓、远志等。还可选用其它中药成药和针刺疗法解除症状。疲乏无力可选用ATP、肌苷、麸氨酸片和五味子酊等。植物性神经功能失调,如头晕、头痛、易激动、多汗等症状,可用谷维素等治疗。
2.白细胞减少的治疗:轻者可选用维生素和一般升高白细胞的药物,如维生素B4、B6等。白细胞持续降低者,可配合其它药物如利血生、鲨肝醇、白血生、鹿茸、紫河车、黄芪、党参、茜草、虎杖、鸡血藤等。
3.出血症状的治疗:可选用一般的止血药物,如路丁、止血敏、安特诺新、对羧基芐胺等。
4.内分泌功能减弱的治疗:男性明显疲乏无力、性功能障碍者可肌注丙酸睾丸酮25~50mg,每周1~2次;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者,可用去氢考的松,每次5mg,每日1~3次。用药时间的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注意可能发生的副作用;甲状腺功能低下者,可服甲状腺素片,根据临床症状和甲状腺功能情况调节用量。
5.促排疗法:对有内照射损伤者,依照放射性核素的性质,采用促进放射性核素自体内排出的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