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药志》
为杜鹃科动物褐翅鸦鹃除去内脏,羽毛后的全体。一般在夏、秋季捕捉。设置罗网,仿其鸣声以诱捕。捕得后应分置笼中,以免互殴致死。亦有以猎枪射杀或诱套捕捉者。捕后加工:先剖腹,从正中切开头、嘴,摘除内脏,用布或纸片抹净血迹,以竹条两根将腹部撑平,腹腔向下,在小火上慢慢炕干,取出,除去竹条,将脚与尾轻轻缚在一起,免其断落。
《广西中药志》:"妇科用以调经、补血。外用治跌打、风湿。"
内服:,浸酒。外用:浸酒涂敷。
本动物的骨(绿结鸡骨)亦供药用,另详专条。 经加工的红毛鸡,去毛后浸制的酒,名"毛鸡酒",为两广名产。 尚有一种小鸦鹃,外形与褐翅鸦鹃相类似而小,头部无紫色反光,两翼栗色较淡,背毛或腿毛中夹有花毛,亦可同等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