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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证三条(按当作二条。)方九首
妇人宿有 病(脉经。首五句。作妇人妊娠。经断三月。而得漏下。下血四十日不止。胎欲动。在于脐上。此而妊娠三十字。血不止。作下血不止。)
按瘀血 痼。必在脐下。妊娠二三月堕者。多其所害。此云在脐上者。窃不无疑。或者讹字。敢俟有识论定。(脉经胎在脐上。更疑。)
桂枝茯苓丸方
〔朱〕服法甚缓。以深固之邪。止堪渐以磨之也。
按此方茯苓。亦是引药下导者。(说见于虚劳肾气丸下。)芍药取之通壅。(宜参伤寒论述义太阴病下。)此五味之所以相配也。
又按玄珠经。通真丸。妇人通经。男子破血。用大黄。桃仁。天水末。(一名益元散。)干漆。杜牛膝(医学纲目四卷中引。)正得此方之意。
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
按恶寒。尤氏为腹恶寒。然犹似身恶寒。存考。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
〔朱〕妇人下血。大概由于冲任二经为病。或无端漏下。或半产后下血。或妊娠下血。下血虽异。而源头则一。
按此条漏下。与半产后下血。是客。妊娠下血腹中痛。是主。三证并列。以备参对也。鉴程剖析不了。朱氏为是。
但芎归胶艾汤。则足以兼三证而治之矣。(程氏引脉经。考原书。作今阳不足。故令激经也。)
又按魏氏曰。假令妊娠而下血腹中痛。此胞气阻滞之故也。胎气何以阻。以气虚寒也。气虚寒。则血必不足而凝。
凝则气愈阻而作痛。气阻血凝。则又内生虚热。血之凝者尚凝。而余血遂漏不止。甚则伤胎而动。动而竟坠。此胞中气血。因虚而寒。因寒而阻。因阻而凝。因阻凝而热。因热而下血。因下血而伤胎坠孕。递及之道也。此说太巧。姑存之。
芎归胶艾汤方
医心方。产经云。治妊身七八月。腰腹痛。胎不安。汗出逆冷。饮食不下。气上烦满。四肢痹强。当归汤方。
于本方。去芎 。加生姜。橘皮。
千金翼。当归汤。治产后血留下焦不去。
于本方。去阿胶。艾叶。加桂枝。
圣惠。治产后下痢。腹中 痛。当归散方。
于本方。去阿胶。加干姜。
圣济。治妊娠因惊胎动不安。当归汤方。
于本方。加人参。不用清酒。
又治妊娠卒下血。致胎不安。少腹疼痛。人参汤方。
于本方。去芍药。加人参。黄芩。吴茱萸。生姜。不用清酒。
又治妊娠胎动有所下血。腹胁疼痛。宜服阿胶散方。
于本方。去芍药。加赤石脂。龙骨。黄 。干姜。不用酒。
卫生家宝。丁香胶艾汤。治崩漏走下不止。
于本方。加丁香末四分。
兰室秘藏。丁香胶艾汤。治崩漏不止。盖心气不足。劳役。及饮食不节。所谓经漏少时。其脉二尺俱弦紧洪。按之无力。其证自觉脐下如冰。求浓衣被。以御其寒。白带白滑之物多。间有如屋漏水下。时有鲜血。右尺脉时微洪也。
于本方。去甘草。加丁香。
妇人怀娠。腹中 痛。
先兄曰。说文。有HT 无 。云。HT 。腹中急也。从 声。
当归芍药散方
〔朱〕芎归芍药。足以和血舒肝。苓术泽泻。足以运脾胜湿。此即后人逍遥散之蓝本也。
按妊娠之常。饮水动易停潴。是以内寒腹痛。此方利水散寒。以使胎气盛实。芎归二味。不特养血。亦能散寒止痛。
古方往往见之。此方所用。或此意也。(抱朴子至理篇曰。当归芍药之止绞痛。)先兄亦曰。此方芍药多用。取之缓其痛。
与小建中之芍药同趣。赵说似迂曲。
妊娠呕吐不止。
按张氏医通。全取赵氏。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医心方。僧深方。治妇人妊身。恶阻酢心。胸中冷腹痛。不能饮食。辄吐青黄汁方。用人参干姜半夏凡三物等。
分治下。以地黄汁和。丸如梧子。一服三丸。日三。今案极要方云。各分稍加至十丸。产经云。人参丸神良。
幼幼新书。婴孺。治小儿。调中止痢。去冷进食。人参丸方。
于本方。加茯苓。蜜丸。
当归贝母苦参丸方
按张氏医通。本于赵氏。
本草序例。雷公炮炙论。云如小豆许者。取重八两鲤鱼目比之。
葵子茯苓散方
〔朱〕葵子通利诸窍。称能滑胎。其疏泄血分可知。而得茯苓之淡渗。功专气分者。为之佐。使水从气分而去。则胎自无虞。
按冬葵子。本草白字曰。主五癃。利小便。黑字曰。疗妇人乳难内闭。
白术散方
先兄曰。千金半夏汤。治香港脚上入腹。方中用细辛。与此治心烦吐痛者同趣。又范汪旋覆花汤。治胸膈痰结。亦用细辛。俱取其辛温通气。散膈上寒饮也。
按千金。治咳嗽胸胁支满。多唾上气方。酒一升半。浸肥皂荚两挺。经宿。煮取半升。分三服。七日忌如药法。若吐多。以酢饭三四口止之。此方。呕用醋浆。其义一也。
妇人产后病脉证治第二十一
论一首 证六条(按当五条。) 方八首
问曰。新产妇人有三病。
按产后痉病。其证治。与上经所叙无别。故更不论列。郁冒。开在次条。但大便难。则不出其方。然不出于脾约丸等润燥手段也。
又按巢源妇人杂病中曰。张仲景云。妇人经水过多。亡津液者。亦大便难也。恐系于错引本条者。
产妇郁冒。其脉微弱。(大便坚呕不能食七字。脉经。作所以便坚者呕不能食也。)
先兄曰。明理论云。郁。为郁结而气不舒也。冒。为昏冒而神不明也。世谓之昏迷者。是也。此条不言发热。然后条有更发热之语。则其有热者可知。即为草蓐伤风明矣。
按此条文法。稍近倒装。小柴胡汤主之一句。本当在但头汗出下。其以先辨郁冒之理。故更于章末补出三句也。冒家大汗出。即是小柴胡相适之效。亦犹少阳病振汗之比。且以血虚下厥三句。释头汗出之理。所以产妇喜汗出者四句。
释前条亡血复汗之理。即血虚邪客之候。阴阳乃复一句。与冒家欲解。必大汗出相应。
盖喜汗出。头汗。大汗。三证不同。宜分别看。
又按大便反坚。反字。对呕不能食而言。盖呕不能食。是少阳证。大便宜未至坚。今产后液燥。故大便反坚也。本事方曰。人平居无苦疾。忽如死人。身不动摇。默默不知人。目闭不能开。口噤不能言。或微知人。恶闻人声。但如眩冒。移时方寤。此由已汗过多。血少气并于血。阳独上而不下。气壅塞而不行。故身如死。气过血还。阴阳复通。故移时方寤。名曰郁冒。亦名血厥。妇人多有之。宜白薇汤。仓公散。白薇汤。白薇。当归。各一两。人参半两。甘草一分。
炙。水煎服。仓公散。瓜蒂。藜芦。雄黄。矾石。 。等分。少许吹入鼻中。(按二方。并非本条证所宜。姑附之。)
又曰。妇人产后。有三种疾。郁冒则多汗。多汗则大便秘。故难于用药。唯麻子苏子粥。最佳且稳。(按冒家汗出乃复。后但肠燥便秘者。此粥为佳。首条所谓大便难者。亦或所宜。)
病解能食。七八日更发热者。
按此条证。徐朱以为食复。魏周意亦然。盖沈氏与此诸家。俱就能食而立说。但尤氏曰。病解能食。谓郁冒解。而能受食也。至七八日更发热。此其病不在表而在里。不属虚而属实矣。是宜大承气以下里。此其意稍异。存考。
产后腹中 痛。
千金。治产后虚羸喘乏。白汗出。腹中绞痛。羊肉汤方。
于本方。加桂心。芍药。甘草。芎 。干地黄。(圣惠。羊肉地黄汤。更加人参。)
外台。许仁则。产后更无他状。但觉虚弱。欲得补气力。兼腹痛。宜羊肉当归汤方。
于本方。(当归五两。生姜六两。)加黄 四两。若觉恶露下不尽。加桂心三两。恶露下多。觉有风。加芎 三两。
觉有气。加细辛二两。觉有冷。加吴茱萸一两。觉有热。加生地黄汁二合。
圣济。治产后血气不利。心腹急痛。上下攻冲。气逆烦闷。黄 汤方。
于本方。加黄 。白术。甘草。人参。
下瘀血汤方
〔赵〕与抵当同类。但少缓尔。
按此方。犹是抵当丸大陷胸丸之例。宜云下瘀血丸。今作汤字者。盖传写之讹耳。方后煎字。亦宜作煮字。始合古义。
产后七八日。无太阳证。(脉经。更无切脉二字。再倍下。有其人二字。不食。作不能食。)
按此条。李注极允。且据无太阳证一句考之。则其有里证。可以推知。盖是产后得邪。邪气下陷。与血相搏者。既有热候。亦有少腹坚痛。与产后得胃家实者。其证相似易错。故对待为辨也。又膀胱。犹言下焦。不须深讲。产后中风。
发热面正赤。
〔徐〕中风发热头痛。表邪也。然面正赤。此非小可淡红。所谓面若妆朱。乃真阳上浮也。加之以喘。气高不下也。
明是产后太虚。元气不能自固。而又杂以表邪。自宜攻补兼施。
产后下利虚极。
〔徐〕凡治痢者。湿热非苦寒不除。故类聚四味之苦寒不为过。若和血安中。只一味甘草及阿胶而有余。治痢好用参术者。政由未悉此理耳。
按虚极。犹言疲惫。轩村宁熙曰。此证本自热利。故虽至虚极。犹用白头翁汤。其加甘草阿胶者。不啻补血益气。
兼为缓中调肠之用。陶氏云。甘草。通经解毒。东垣云。热药得之缓其热。寒药得之缓其寒。甄氏云。阿胶止痢。杨仁齐云。痢疾多因伤暑伏热而成。阿胶乃大肠之要药。有热气留滞者。则能疏导。无留滞者。则能平安。据此诸说。则增加之意可知。虚闭并用阿胶。乃是此意。此说精确。
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
论一首 脉证合十四条(按当作十条。) 方十四首(按当十三首。)
妇人中风七八日。续来寒热。
按经水适断四字。宜为七八日上看。盖篇首四条。既详于伤寒论述义中。兹不复赘。(程注。至治有殊也。全取伤寒蕴要。)
妇人咽中如有炙脔。
焦循雕菰集。罗浩医经余论序曰。其论金匮。以水症气冲咽。状如炙肉证。妇人咽中有炙脔。为有形之邪。阻无形之气。
按梅核气之名。 见直指方。前人或谓为噎膈之渐。盖在男子。往往驯为噎证。女子则多不过一时气壅痰结也。
半夏浓朴汤方
医心方。医门方。疗咽中如肉脔。咽不入吐不出方。
于本方。去苏叶。加橘皮。
外台。广济。疗心腹胀满。柴胡浓朴汤方。
于本方。去半夏。加柴胡。橘皮。槟榔。
圣惠。治膈气胸中妨闷。痰壅不下食。紫苏散方。
于本方。加枳壳。柴胡。槟榔。桂心。
又治心腹胀满。痰饮不下食。浓朴散方。
于本方。加陈橘皮。前胡。槟榔。
妇人脏躁。喜悲伤欲哭。(躁。脉经。赵。徐。沈。尤。朱注本。并作燥。误。)
妇人吐涎沫。医反下之。心下即痞。
按据小青龙汤考之。则此所谓涎沫。亦即稠痰耳。
妇人之病。因虚积冷结气。(未多之未。朱曰。疑是寒字。误。未匀。原本。诸本。并作不匀。宜改。)
按徐氏曰。妇人之病。至胞门。为一篇纲领。因虚积冷结气六字。尤为纲中之纲。谓人不虚。则邪不能乘之。因虚故偶感之冷。不化而积。气热则行。冷则凝。冷气凝滞。久则结。结者。不散也。血遇冷气而不行。则经水断绝。然有微甚上下不同。故曰诸。程氏曰。此条。当分作三截看。妇人之病。必因于虚劳。因于积冷。因于结气。(即结热)
三者。皆能为妇人诸经作病。尤氏义同程氏。而金鉴亦仍之。今熟玩经文。徐说似长。但其解诸字恐非。魏氏曰。诸。
即之也。为妥。盖此条以血寒积结下焦为主。自寒伤经络。至非止女身。十五句。是客词。系于举上焦中焦之病。以备下焦之参照者。久成肺痈。先兄曰。痈。当作痿。字之误也。盖上焦寒凝。无为肺痈之理。肺冷为痿。甘草干姜汤证是也。(脉经妇人病。亦有咳逆呕沫。其肺成痿语。)魏又曰。绕脐隐伏。为少腹冷痛。为奔豚。为寒疝。种种不同。旁出者结于两胁。如脏腑相连。邪高痛下。而痛反在关元。为下厥上逆之证。沈氏以未多。为未经多日之义。非是。徐氏曰。
奄忽四句为一段。宜从。盖奄字上。当存或字看。金鉴以为痛甚之常状。似非。厥癫。即癫疾。脉要精微论曰。厥成为巅疾。又曰。来疾去徐。上实下虚。为厥巅疾。是也。呕吐涎唾。涎字韵。下根气街。根字韵。古书句中有韵。韵未必在句尾。见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王引之经义述闻。(辑义引巢源。不通二字。剩。)
温经汤方
按此方半夏。其旨难晰。程氏谓以止带下。殊属无稽。徐氏曰。下利已久。脾气有伤。故以姜半正脾气。亦未核。
杨氏家藏方。调经汤。治冲任脉虚。风寒客搏。气结凝滞。每经候将行。脐腹先作撮痛。或小腹急痛。攻注腰脚疼重。经欲行时。预前五日。及经断后五日。并宜服之。
于本方。去阿胶。加五加皮。熟干地黄。乌药。红花。没药。
带下经水不利。少腹满痛。
〔徐〕带下。即前所谓此皆带下。非专指赤白带也。〔赵〕此亦因瘀血而病者。经水即不利。一月再见之不同。皆冲任瘀血之病。土瓜根者。能通月水。消瘀血。生津液。津生则化血也。芍药。主邪气腹痛。除血痹。开阴寒。桂枝。
通血脉。引阳气。 虫。破血积。以消行之。
按赵注明备。本纲意补或字。盖仍之也。又千金方。温经汤主妇人小腹痛。用茯苓。芍药。土瓜仁。薏苡仁。其旨相似。
寸口脉弦而大。
按尤氏说三品功用。本于赵氏。赵又曰。凡系帛皆理血。血色红。用绛尤切于活血。
妇人陷经漏下。
按赵氏曰。方虽不全见。胶艾二物。亦足以治之。沈氏。魏氏。并以为阿胶干姜二味。俱难从。
妇人六十二种风。
按赵氏以为六十二种风。尽以一药治之。明其非仲景法。然原其立方之旨。破血通经。用红花酒。则血开气行。而风亦散矣。
红蓝花酒方
本草。图经曰。张仲景治六十二种风。兼腹内血气刺痛。用红花一大两。分为四分。以酒一大升煎强半。顿服之。
不止再服。又一方。用红蓝子一升。捣碎。以无灰酒一大升八合拌了。暴令干。重捣 。蜜丸如桐子大。空腹酒下十丸。
问曰。妇人病饮食如故。
按此条之证。本是下焦壅滞。不得溺利者。膀胱为之急胀。而胞系遂至缭戾。溺随益闭。以致烦热不得卧。而反倚息。故用肾气丸。开其壅滞。利其小便。则膀胱宽豁。而其系复旧也。此证不必下元衰乏。而其用此丸者。
专取之利水。故云但利小便则愈。又按慧琳一切经音义。缭 。考声云。 。犹结纽也。亦缭 。纷 貌也。云云。
徐氏曰。了戾者。其系纽转也。先兄曰。卢文 钟山札记云。了戾者。屈曲旋转之意。许慎注淮南原道训云。 。了戾也。郭璞注方言三。轸。戾也。云相了戾也。杨 注荀子修。身篇击戾云。犹了戾也。
少阴脉滑而数者。阴中即生疮。(脉经。分为二条。又曰。少阴脉数。则气淋。阴中则生疮。)
平脉法曰。少阴脉微滑。滑者。紧之浮名也。此为阴实。其人必股内汗出。阴下湿也。
胃气下泄。阴吹而正喧。
脉经。此条前有一条。曰。少阴脉弱而微。微则少血。弱则生风。微弱相搏。阴中恶寒。胃气下泄。吹而正喧。
妇人良方。膏发煎。治妇人谷气实。胃气下泄。阴吹而正喧。阴中出血。
赤水玄珠曰。令媳长卿之妇。腹中微疼。经行不流行。喉痛。四肢麻木作战。不知饥饿。右脉洪大如菀豆。以川芎。
香附。麦芽。山楂。乌梅。粉草。桔梗。酒芩。防风。荆芥。白术。茯苓。四剂而安。次月经水大行。十日不止。以黄。阿胶。蒲黄。各一钱。白芍药二钱。粉草三分。一帖而止。此后但觉浊气下坠。屁从子户中出。以补中益气汤。加酒炒黄连。调养而平。
小儿疳虫蚀齿方(幼幼新书引。葶苈下。有各少许三字。腊日。作腊月。 上。有和字。赵注本。不载此方。)
〔魏〕附小儿疳虫蚀齿一方。不知何意载于篇末。或有儿科之书。阙略不全。挂一漏百者乎。
杂疗方第二十三
(按以下三篇。二注本。及朱氏。亦不载。)
柴胡饮子方
按药以贴称。宋以上所罕见。(说见于先教论撰医剩中。)药滓再煮。见陶氏本草序例。然仅系于诸补汤所用。
长服诃黎勒丸方
本草。图经。引张仲景云。长服方。诃黎勒。陈橘皮。浓朴。各三大两。捣筛。蜜丸。大如梧子。每服二十丸。至三十丸。
三物备急丸方(千金。三味各等分。曰。右皆须精新。多少随意。先捣大黄。干姜。下筛为散。别研巴豆如脂。
内散中。合捣千杵。即尔用之。为散亦好。下蜜为丸。贮密器中。莫令歇气。本草图经引。作用大黄。干姜。巴豆各一两。须精新好者。捣筛。蜜和。更捣一千杵。丸如小豆。服三丸。老少斟量之。为散不及丸也。云云。每服大豆许三四丸七字。按据千金。方后。用字句。亦佳二字。当在蜜和丸上。盖言即尔以散为便。久贮蜜丸为佳。)
雷公炮炙论云。云如大豆许者。取重十两鲤鱼目比之。
按徐氏曰。此方妙在干姜巴黄。峻利寒热俱行。有干姜以守中。则命蒂常存。且以通神明。而复正性。故能治一切中恶卒死耳。程氏曰。大黄。荡涤肠胃。干姜。温中散寒。巴豆。除邪杀鬼。故主如上诸证。愚意二说俱非。盖此方所主。其证极暴极实。仅有顾虑。祸速反掌。是以其治要在短刀直入。咄嗟奏凯。故巴豆辛热峻下。以为之君。大黄为臣。
以辅峻下之用。干姜为佐。以助辛热之性。三味相藉。其功益烈。为攻泻诸方之冠。所以能相抵当也。
圣惠。治恶疰心腹痛。如锥刀所刺。胀满欲死者。硝石丸。
于本方。加硝石。附子。
又治暴 。气攻心腹胀痛。不欲饮食。宜服巴豆丸方。
于本方。加木香。蓬莪术。
又治卒死及感忤。口噤不开者。宜服此方。
即本方。以枣瓤和。圆如绿豆大。以温水下。
圣济。治小儿木舌。肿胀满塞口中。三物备急丸方。
即本方。如绿豆大。每服五丸。温水下。大便利为度。
尸蹶。脉动而无气(静而死。肘后。作静然而死。外台同。而。作如。而字。当为如义读。)
按尸蹶。即阳气暴实。凌轹阴血之病。盖中气之类也。说详于扁仓传汇考中。当参。
救溺死方
千金曰。但埋死人暖灰中。头足俱没。惟开七孔。
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
〔鉴〕外浴以散其瘀。内服以下其瘀。斯得之矣。
按医心方。服石方中。引张仲景者。凡四道。未知本经之遗否。姑附载于左。
张仲景云。解散发。烦闷欲吐不得。单服甘草汤。甘草(五两切)以水五升。煮取二升。服一升。得吐即止。
张仲景方云。黄芩汤。治散发腹内切痛方。
支子(二两) 香豉(三升) 黄芩(二两)
凡三物。切。绵裹。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三服。以衣覆卧。灸应有汗。
张仲景云。半夏汤。治散发。干呕不食饮方。
半夏(八两洗炮) 生姜(十两) 桂心(三两) 橘皮(三两)上四物。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半。分三服。一日令尽。张仲景方。治寒食散。大小行难方。
香豉(二升) 大麻子一升(破)
上二物。以水四升。煮二升八合。去滓停冷。一服六合。日三。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论辨二首 合九十法(按当八十六法。) 方二十一首(按当二十六首。)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
按服药炼液。言道家辟谷之流。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
医说。引食治通说云。金匮要略方曰。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谓畜兽五脏。能益人五脏。春时木旺。肝气盛脾气败。故不食肝。食之则肝气愈盛。脾气愈败。因成脾病。则难治也。或春月肝经受病。
明有虚证。亦宜食肝以补之。或春月肝气太盛。即宜食肺以抑之。又云。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
肾病禁甘。五味递相克制。故禁之也。或肝气太盛。因而生病。亦宜辛味以制之。更在心智变通。
不可全执定论。他脏效此。
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字。疑衍。)
巢源曰。凡禽兽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伤人。其疫死者弥甚。被其毒者。多洞利呕吐。而烦闷不安。
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按据前后条。猪字。当作诸字。)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巢源曰。凡可食之肉。无甚有毒。自死者。多因疫气所毙。其肉则有毒。若食此毒肉。便令人困闷。吐利无度。是中毒。
六畜自死。皆疫死。
巢源曰。六畜者。谓牛马猪羊鸡狗也。凡此等肉。本无毒。不害人。其自死。及着疫死者。皆有毒。中此毒者。亦令人心烦闷。而吐利无度。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
巢源食牛肉中毒候曰。又因疫病而死者。亦有毒。食此牛肉。则令人心闷身体痹。甚者。乃吐逆下利。腹痛不可堪。
因而致者非一也。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程〕六畜自死。必因毒疫。苦能解毒。黄柏。味之苦者。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按犬屎。本草唐本注云。白狗屎。主疔疮。水绞汁服。主诸毒不可入口者。人乳。功见下条。生韭汁。本草引孟诜。
云。胸痹。心中急痛如锥刺。取生韭。或根。五斤。先捣汁。灌少许。即吐胸中恶血。知此方亦取涌吐。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程〕大豆能解诸毒。故用以治。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按六上。似脱食字。)
治食犬肉不消。(按心急字。疑。本草。引梅师方。作忽字。)
巢源曰。凡狗肉性甚躁热。其疫死及狂死者。皆有毒。食之难消。故令人烦毒闷乱。
鸡有六翮四距者。
先兄曰。尔雅。羽本。谓之翮。说文。翮羽茎也。
食之。在心胸间不化。
巢源曰。凡人食鱼 者。皆是便生冷之物。食之甚利口。人多嗜之。食多则难消化。令人心腹痞满。烦乱不安。
神巧万全方。治食物过饱不消。遂成痞膈将死方。
马牙硝(一大两碎之如无以朴硝代之。) 吴茱萸(半斤陈者)
上煎茱萸取浓汁。投滓承热服之。久未转。更进一服。立愈。唐窦群尝话。在常州时。食脍不消。痞结闷甚。诸药悉不转。腹坚气绝。医徐彦庄处得此方。服乃瘥。窦云。微此殆绝。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按此篇。合八十法。方十八首。今不言者。盖脱文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
圣济总录曰。朽木生蕈。腐土生菌。二者。皆阴湿之气蒸郁所生也。既非冲和所产。性必有毒。若误食之。令人吐利不已。心腹切痛。甚者身黑而死。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
〔鉴〕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葵心不可食。伤人。
〔鉴〕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食躁或躁方。
按金鉴所解。殆属牵强。盖此方介于菜类方法中。则亦当治菜毒方。考医心方。引葛氏方云。为食诸菜中毒发狂烦闷吐下欲死方。煮豉汁。饮一二升。窃想葛氏所举。本是仲景原文。而今作食躁或躁者。系于文本讹脱。或者食菜烦躁四字之误也。(今本肘后方。偶欠此方。然自有治诸菜毒方。而其前后诸条。概与本篇方法相同。)
巢源曰。野菜芹荇之类。多有毒虫水蛭附之。人误食之。便中其毒。亦能闷乱烦躁不安。可以互证。
菜中有水莨菪。
按此云中风。即发狂之谓。后汉书朱浮传曰。中风狂走。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
按糖。即饧字。饴弱于饧。故饴有胶饴。饧有硬饧也。(辑义引释名。用李时珍所改。当考原书。及方言。说文。
广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