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内容
第一节 环境的要素
环境,涉及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其共同的要素可概括为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和社会心理的因素。
一、生物因素(biological factor)
生物圈(biosphere)中的生命物质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它们之间不断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共同构成生物与环境的综合体,即生态系统(ecosystem)。人类依靠生物构成稳定的食物链(food chain),从而获得生存所必需的营养素;利用生物制成药物防治疾病;绿化美化环境陶冶情操等。生物本身在不断繁衍过程中为人类造福的同时,有的生物会给人类健康和生命带来一定威胁,如致病性生物可成为包括烈性传染病的媒介;食物链中存在致癌、致畸的有毒物质等生物因子;空气中存在致敏的花粉、生产过程中的生物性粉尘(动物羽、毛等)。
由于人类通过生产、生活经验的积累,对环境中生物因素危害健康的规律已有所了解,并有了丰富的预防和控制经验,因而生物因素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严重性已有下降。
二、化学因素(chemical factor)
人类生存的环境中有天然的无机化学物质、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以及动植物体内、微生物内的化学组分。天然存在的无机化学物质是构成机体的主要物质,有些元素在生物体内含量很少,但不可缺少,称为微量元素(trace element)很多化学元素在正常接触和使用情况下对机体无害,过量或低剂量长时期接触时会产生有害作用(称为毒物)。环境中常见的化学因素包括金属和类金属等无机化合物;煤、石油等能源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硫氧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碳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有机溶剂等;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中间体或废弃物(废水、废气、废渣);农药;食品添加剂及以粉尘形态出现的无机和有机物质。化学物质在创造人类高度文明的同时,也给人类健康带来不可低估的损害。
三、物理因素(physical factor)
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环境中接触到很多物理因素,如气温、气湿、气压、声波、振动、辐射(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等。在自然状态下物理因素一般对人体无害,有些还是人体生理活动必需的外界条件,只有通过一定强度和(或)接触时间过长时,才会对机体的不同器官和(或)系统功能产生危害。随着科技进步和工业发展,人们从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中接触有害物理因素的机会愈来愈多,因而它所造成的健康危害应予足够的重视。
四、社会-心理因素(socio-psychologicalfactor)
人类健康和疾病是一种社会现象,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也必然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因素一般包括社会制度、社会文化、社会经济水平,它影响人们的收入和开支、营养状况、居住条件、接受科学知识和受教育的机会等,社会因素还包括人们的年龄、性别、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职业和婚姻状况等。
心理因素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环境条件下,导致人们在社会行为方面乃至身体、器官功能状态产生变化的因素。心理因素着重于个体和内在情绪(兴奋、抑制、焦虑、忧郁、恐惧、愤怒、悲伤等心理紧张)及对周围环境和事物的态度和观念。
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动常会影响个体的心理和躯体的健康,心理因素又常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因而常称为社会-心理因素。
心理紧张本是人适应环境的一种正常反应,但如果强度过大、时间过久都会使人的心理活动失去平衡,继而引致神经活动的功能失调,甚至导致情感性疾病、心身疾病的发生,严重者还可能造成各种精神性疾病。因此,应该着重强调个体心理状态须尽快地去适应社会环境的改变,使个体和不断变动着的社会环境调整为一个协调统一的整体,使社会环境的任何变动都不致使人长时间地停留在心理失衡和(或)神经活动功能失调,以预防躯体疾病的发生。
第二节 环境的卫生学特征
一、整体性
环境中的各种因素(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社会的)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联系的。如环境中的碳、氧、氮、硫等物质在全球的生物化学循环中与整体环境之间就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由于超音速飞机在平流层日益频繁的飞行,氮氧化物、氯氟烃(氟利昂)等进入平流层,导致臭氧层(ozone layer)破坏,从而减弱阻挡强紫外线辐射的能力,削弱了臭氧层对地面生物的保护作用;煤炭、石油等能源的燃烧导致二氧化碳等气体在大气中的含量增加,引起地球平均气温上升,构成温室效应*(greenhouse effect);人口激增、资源滥用等社会因素也会对整体环境产生影响。这些情况表明,某一项环境因素的变动都与整体环境息息相关。因此,人类在创造文明的同时,应充分注意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资源,调整和规范自己的社会行为,保护环境,保护健康。
二、区域性
环境除具有整体特征外,还具有区域性特征。如厂矿排出的有害废水对水系的污染影响多局限在下游沿岸一定地区范围的环境和居民,而厂矿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大气的污染影响则多以厂矿为中心波及一定范围(尤其是下风向地区)地区的环境质量和居民健康。又如自然疫源性(生物源性)地方病和化学元素性(地球化学性)地方病也都具有严格的地方性区域特征,自然疫源性地方病由于病原体与所处地区内自然地理条件相适应,以及宿主生活习性的选择性生存特点决定了自然疫源性地方病区域性特征。化学元素性地方病的地域性特征则由地质地理等自然因素的分布所决定,且因地球化学元素在地球外壳的分布并不均匀,故它们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三、多变性
环境因素的多变性是指在自然和生物转化及人们社会行为的作用下,使环境从内部结构到外在状态处于变化过程中。人类认识环境多变性特征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以促使人类主动地与自然界本身的运动相适应、相协调,使环境变迁向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减少和消除不良环境因素作用,防止环境退化和保护健康。
四、生物富集(biological enrichment)
又称生物浓缩,是指生物体从周围环境中吸收某种浓度极低的元素或不易分解的化合物并逐渐积累,使生物体内该元素或化合物的浓度超过环境中浓度的作用过程。生物富集的程度用富集系数表示,即某种元素或难分解物质在生物体内的浓度与生物生长环境中该元素或化学物质浓度之比。该系数与环境中元素的种类和浓度,不同生物的生理生化特性及环境因素等有关。据报道,海水被DDT污染,浓度达0.00005ppm;经过浮游生物的富集,其体内可达0.04ppm(富集约1000倍);又当鱼吞食浮游生物后,在鱼体内又进一步富集到2.07ppm(富集约40000倍),鱼再经水鸟吞食,最终在鸟体内的富集竟可高达75.5ppm(富集约100万倍),导致水鸟大批中毒或死亡。
生物富集必须具备的条件是:①环境化学物质易为各种生物吸收;②进入生物体内的环境化学物质较难分解和排泄;③环境化学物质在生物体内富集和逐渐积累时,尚不致对该生物体造成致命伤害;④生物富集多通过食物链进行(生物系统中的各种生物之间,以摄食和被摄食的关系逐级传递物质和能量,彼此呈相互依存的链状关系,称食物链)。
五、环境自争(environmental self-purification)
指受污染环境在物理、化学或生物因素作用下,使污染物浓度或总量降低的过程。降低的速度和数量因环境结构和状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环境自净是运用环境因素自身的力量(物理净化、化学净化、生物净化)消除环境污染物,净化环境的重要途径(参见本章第四节环境污染)。
物理净化包括稀释、混合、湍流、扩散、凝聚、沉降、挥发、逸散。物理净化能力的强弱取决于环境的物理条件(温度、流量、流速、风速、降水等)和污染物本身的物理性质(比重、形态、粒度等)。化学净化包括氧化还原、化合分解、吸附及中和等。环境的化学条件(酸碱度、氧化还原电势、温度、化学组分等)和污染物本身的化学性质对化学净化也有很大影响。生物净化包括生物吸收、分解、降解和转化等,如植物可吸收土壤中的酚、氰并在体内转化为酚糖苷、氰糖苷;凤眼莲可吸收水体中的汞、镉、砷等污染物,其根系微生物可降解转化污水中的有机物;球衣菌可分解酚、氰为二氧化碳和水;一般需氧微生物能把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水、氨氮、磷等,而厌氧微生物则可把有机物分解为甲烷、硫化氢、硫醇、氨、二氧化碳等。通过生物吸收、分解和转化使污染物(有机物)无机化的过程是生物净化的主要途径。此外尚有使有机物腐殖化(经土壤微生物的分解、合成成为腐殖质,此时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卵均已死灰)等。
环境自净有一定限度,超过限度或条件的改变都会止中止自净甚或增加污染物的毒性。如大气污染物可通过扩散、稀释达到净化,而当逆温(inversion)(一般大气温度随高度递减,当在某一高度上温度随高度反而出现增加或不变时,这个现象称逆温)形成时,即阻碍空气的对流和湍流,低层的气体污染物、气溶粒子等均难以向上扩散,导致大气污染物聚集在逆温层下,损害人体健康,严重时可增加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死亡率。吸附和沉降对大气及水体污染物只能是暂时性的清除,在增大大气风速及水体流速情况下,仍可使污染物泛起,使吸附物质返环境造成再次污染。寄生虫污染水体后,一般可沉降到水底并逐渐死亡,而血吸虫、肺吸虫及姜片虫虫卵仍可在水体中继续孵化。一般情况下,通过微生物分解转化作用可使污染物质毒性降低,但也使污染物质毒性增加的,如无机汞在水体中经生物甲基化作用可转化成毒性更强的甲基汞。
第三节 环境因素与健康的关系
一、环境因素与健康关系的特征
(一)双重性
1. 自然环境因素(natural environmental factor)气温、紫外线、空气中正负离子、微量元素的过高(多)、过低(少)都会产生不同的健康效应,如气温过高—中暑,过低—冻伤;紫外线过强—皮肤癌,不足—佝偻病;空气负离子多—镇静安眠、增进食欲,正离子多—与负离子作用相反;微量元素过高—中毒症,过低—缺乏症。
2.生物转化(biological transformation)一些能增强多环芳烃亲水性的取代基,如磺酸取代基能使致癌母烃降低或失去致癌性,但也有经代谢转化为毒性更大的毒物,如农药对硫酸(1605)经代谢转化为毒性更高的对氧磷。又如水体中的无机汞经生物(甲烷菌、鱼)转化成毒性更大的甲基汞。
(二) 多样性
1.相加作用(additive action)指几种环境因素联合作用的影响是各单项因素影响的总和,如高温和一氧化碳、丙烯腈和乙腈、农药稻部瘟净和乐果等,因其化学结构相近、性质相似、靶器官相同、毒作用机理类同,故生物学效应为相加作用。
2.增毒作用(synergistic action)指几种环境因素联合作用时,其中某一因素可使其它因素的影响(毒性)加剧,且其影响后果超过二者之和。如飘尘催化二氧化硫形成亚硫酸;吸烟又接触石棉可显着增加肺癌死亡率等。
3.拮抗作用(antagonistic action)是指某种环境危害因素可使其它环境因素的危害减弱的作用。如卤代苯类化合物(1,2,4-三氯苯与1,2,4-三溴苯)能明显地诱导某些有机磷化合物(如马拉硫磷、马拉氧磷、对硫磷、对氧磷)的代谢,使其毒性减低。
(三)选择性
| 环境因素 | 靶器官 |
| 甲基汞 | 神经系统(中枢及末梢)、胎盘 |
| 苯 | 造血系统 |
| 铅 | 骨骼系统(不溶性磷酸铅) |
| 石棉 | 肺 |
| 联苯胺 | 膀胱 |
| 氯乙烯 | 肝 |
(四)非特异性
| 环境因素 | 非特异性症状 |
| 铅 | 脱发、贫血、肌痛、肌无力、胃肠炎、肾脏疾患、运动失调、脑功能障碍、致畸 |
| 汞 | 胃肠炎、肾脏疾患、运动失调、脑功能障碍、致畸 |
| 砷 | 脱发、鼻刺激、皮炎、色素沉着、胃肠炎、致畸 |
(五)剂量-反应关系
1.环境中物理的和(或)化学的危害因素进入机体到显示出相应效应的决定因素有:①进入机体的环境危害因素的强度或剂量水平;②环境危害因素的毒性大小;③机体对环境危害因素反应的强调。机体对环境因素的强度或剂量-反应关系大多呈正比关系。
2.当环境因素的危害强度或剂量不大时,大多只引起机体的生理反应(代偿状况),并不显示出临床症状。随着强度或剂量增大并超越了机体适应范围(失代偿状态),则出现疾病甚至死亡。应该重视机体由代偿状态向失代偿状态的过渡阶段,虽出现某些亚临床变化,但尚处于可逆状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是可以恢复到完全健康的。因此制定有关的卫生标准对保护健康十分必要的(图1-1)。
yufangyixue001.jpg人群接触环境危害因素的生物学反应
图1-1 人群接触环境危害因素的生物学反应
(六)个体感受性
1.年龄 老年人免疫功能降低,应激功能低下;幼儿肝微粒体酶系的解毒功能弱,生物膜通透性高和肾廓清功能差,因而他们对某些环境因危害的敏感性高,如老年人对高温的耐受性较青年人差。
2.性别 性激素对肝微粒体酶功能有明显影响,从而影响毒物的生物转化及其对机体的毒性反应,如女性对铅、苯等毒物较男性更为敏感。
3.健康状况 慢性肺部疾患及心脏病患者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刺激性气体更敏感,肺结核患者对二氧化硅粉尘危害的抵抗力差。
4.营养状况 营养不良时对臭氧、铅及致癌性多环芳烃敏感,蛋白质缺乏时对黄曲霉毒素的解毒能力差。
5.遗传缺陷性疾病
(1)遗传性红细胞(G-6-PD,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症:全世界至少有1亿以上患者,我国广东地区为8.6%,长江流域及长江以南各省人群中为3.3%。该病患者当接触氧化性化合物(臭氧、萘、一氧化碳)及辐射因素时易发生溶血,对接触芳香族硝基和氨基化合物可能危险性更大。
(2)血清α1--抗胰蛋白酶(AAT)缺乏症:对呼吸道刺激物和吸烟的危害敏感,发生肺气肿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的危险性大。
(3)高铁血红蛋白还原酶缺乏症:对亚硝酸盐等直接氧化剂及苯胺等间接氧化剂敏感,易产生高铁血红蛋白症及紫绀。
(4)芳烃羟化酶(AHH)诱导力增高症:AAH活性高者患支气管肺癌的危险性也高。
(5)N-乙酰基转移酶缺乏症:可增加接触β-萘胺、联苯胺、4-氨基联苯、4-硝基联苯等致癌原者患膀胱癌的相对危险性。
(6)镰状红细胞体质者:可增加接触硝基化合物、氨基化合物、苯、铅、镉、氰化物及一氧化碳等环境因素的敏感性。
二、环境危害因素的类型与健康的关系
环境危害因素分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及社会心理性四大类型,为避免重复,本节将重点讨论物理性及化学性危害因素与健康的关系,生物性危害因素请参阅本书第二、三、五、六章,社会心理性危害因素请参阅本书第七、八、九章的相关内容。
(一)物理性危害因素与健康的关
| 适用区域 | 等效声级 dB(A) | |
| 白天 | 夜间 | |
| 特殊住宅区(休养区、高级宾馆等) | 45 | 35 |
| 居民文教区(纯居民区及文教机关区) | 50 | 40 |
| 一类混合区(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 | 55 | 45 |
| 商业中心区、二类混合区(工业、商业、少量交能与居民的混合区) | 60 | 50 |
| 工业集中区(当地政府指定的工业区) | 66 | 55 |
| 交通干线两侧(车流量100辆/时的道路两侧) | 70 | 55 |
(二)化学性危害因素与健康的关系
| 分级 | 大鼠一次经口服的LD50(mg/kg) | 6只大鼠吸入4小时死亡2~4只的浓度 | 家兔经皮肤LD50(mg/kg) | 对人可能致死估计量 g/kg | 总量/60kg体重 |
| 剧毒 | <1 | <10 | <5 | <0.05 | 0.1 |
| 高毒 | 1~ | 10~ | 5~ | 0.05~ | 3 |
| 中等毒 | 50~ | 100~ | 44~ | 0.5~ | 30 |
| 低毒 | 500~ | 1000~ | 350~ | 5~ | 250 |
| 微毒 | 5000~ | 10000~ | 2180~ | >15 | >1000 |
| 妊娠前期 | 妊娠期 | 围产期 | ||
| 前三个月 | 后三个月 | |||
| 发育阶段 | 生殖细胞 | 胚 胎 | 胎 儿 | 新生儿 |
| 易受损部位 | 精子、卵发生,受精卵 | 器官发生,分化完成 | 中枢神经系统 | 乳汁 |
| 对胚胎发生的主要影响 | 致突变 | 致畸 | 经胎盘致畸 | |
| 后果及表现 | 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不孕、受胎能力障碍 | 着床障碍、自然流产 | 早产、死产 | 形态、行为或机能异常、发育迟缓 |
| 有害物接受者 | 父或母 | 母 | 母 | 母(授乳),父或母携带致畸物质 |
第四节 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或其它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通常环境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人类不明智的社会经济活动导致的环境质量下降。
一、环境污染的类型(表1-6)
| 大气污染 | 水污染 | 土壤污染 | |
| 化学性 | 硫氧、氮氧、碳氧、碳氧化合物,氟、氯、硫化氢、硫醇、氨等;光化学烟雾、酸(硝酸、硫酸)雾等;致癌性物质、多环芳烃类 | 无机物:酸、碱、无机盐类;无机有毒物质:铅、镉、汞等;有机有毒物质:有机氯、有机磷、多氯联苯、多环芳烃、酚类;油类污染物质:炼油石化废水;需氧物质:生活污染水、食品加工、造纸工业废水 | 有毒物质镉、铅、有机等氯 |
| 物理化学性和物理性 | 颗粒悬浮物:降尘、飘尘、石棉、金属粉尘(镉、铍、铅、镍、铬、锰、汞、砷)等 | 热污染、电站冷却水 | |
| 放射性 | 90锶、137铯 | 镭、氡、铀 | 核爆炸、工、农、医用放射废弃物 |
| 生物性 | 过敏原:花粉 | 肠道致病菌、寄生虫、钩端螺旋体、炭疽杆菌、破伤风杆菌 | |
| 生活性 | 生活污水、医院污水等 |
二、不同环境污染物引致的临床表现(表1-7)
| 污染物 | 主要作用部位 | 临床表现 |
| 二氧化硫、飘尘 | 呼吸系统 | 急性可刺激呼吸道,增加气道阻力,慢性可致气管、肺气肿、肺心病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哮喘,过敏 |
| 氮氧化物 | 呼吸系统 | 刺激深部呼吸道,肺水肿 |
| 光化学烟雾 | 粘膜(眼、咽、气管、肺) | 刺激眼、咽、气管,高浓度可引起肺水肿 |
| 钙盐、镁盐 | 心血管系统 | 饮水中钙镁高,硬度高,心血管病死亡率低 |
| 铜 | 心血管系统 | 饮水中铜高,心血管病死亡率高 |
| 镉 | 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骨骼系统 | 增加脂质在主动脉内膜沉积,对肾脏及骨骼有损害 |
| 有机氯农药 | 诱导肝细胞微粒体氧化酶 | 食欲不振,上腹部和肋下疼痛,头晕、头痛、乏力、失眠、恶梦等 |
| 氯乙烯 | 肝 | 肝血管肉瘤 |
| 黄曲霉毒素 | 肝 | 急性中毒为黄疸、发烧、呕吐、厌食、腹水、死亡,慢性中毒为肝癌 |
| 芳香胺类 | 膀胱 | 膀胱癌 |
| 石棉 | 肺、胸膜、腹膜 | 石棉肺、肺癌、胸膜及腹膜间皮瘤 |
三、环境污染所致疾病的确认
(一)患者有某种污染物接触史或在该污染区内有连续居住史;
(二)患者及人群中有与污染物相关联的症状和体征;
(三)有污染地区人群疾病发病、死亡资料;
(四)有环境部门提供与人群疾病分布一致的环境监测数据;
(五)有可靠的医学检查资料;
(六)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论证的认定。
四、公害与公害病
公害(publicnuisance)指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造成对公众在安全、健康、生命财产和生活方面的危害。日本于1967年在《公害对策基本法》中定义为:由于事业活动和人类其他活动产生的相当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地面沉降及恶臭对人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带来的损害。后来还规定妨碍日照、通风也属公害。公害病(public nuisance disease)专指与公害有因果关系的地域性疾病。其特点为:①在公害影响区域内的人群有与公害相关的共同性症状和体征;②病区内人群不分年龄、性别都可能发病,甚至胎儿也受累;③除急性中毒外,大多具有低剂量长时期危害下陆续发病的特点;④公害病与环境污染所致疾病的最大区别在于公害病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必须经过科学的鉴定和国家法律的认可。如1974年日本施行的《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中仅确认了水俣病(甲基汞中毒)、痛痛病(镉中毒)、米糠油事件(多氯联苯中毒)、森永奶粉事件(砷中毒)及四日市哮喘事件(大气污染的二氧化硫刺激)为公害病并规定了有关的诊断标准及赔偿法。
第五节 环境污染防制措施原则
一、基本国策、方针、法规和标准
| 法规名称 | 颁布时间(年) |
| 中化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198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198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198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 | 198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1988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1986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 1987 |
| 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 1979 |
| 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 ? |
| 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 | 198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1982 |
|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 1983 |
| 标准名称 | 颁布时间(年) |
| GBJ 4-73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 1974 |
| 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1979 |
| GB 3095-82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 1982 |
| GB 3841-83国家《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 1984 |
| GB 3842-83国家《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 1984 |
| GB 3843-83国家《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 1984 |
| GB 3894-83国家《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 | 1984 |
| GB 3838-83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 1984 |
| GB 5749-85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1986 |
| GBJ 48-83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 1983 |
| GB 3096-82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志标准》 | 1982 |
| GB 1495-79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 1979 |
| GB 4285-84国家《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 1985 |
| GBn 51-77国家关于《食品中黄曲霉毒素允许量》的规定 | 1978 |
| GBn 52-77国家关于《食品中汞允许量》的规定 | 1978 |
| GBn 53-77国家关于《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规定 | 1978 |
| GBJ 8-74国家《放射防护规定》 | 1974 |
二、加强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
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方针政策,积极推行防治技术,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三、环境监测
包括(1)物理性指标:噪声、振动、电磁波、热能、放射性等监测;(2)化学性指标;各种化学物质在空气、水体、土壤和生物体内水平的监测;(3)生态系统监测包括由于人类生产和生活引起的生态系统变化,如污染物在食物链中的作用引起的生物品质恶化和生物群落的改变等等。
四、医学监测
用以监测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观察人群健康水平和人体对环境污染物的生物学效应。监测内容包括:
(1)建立各种疾病登记报告制度,搜集疾病和死亡资料,如肿瘤患者登记、出生缺陷登记、死亡登记等;
(2)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调查,如临床体检、环境流行病调查、点源污染造成的人群健康损害等;
(3)不明原因疾病的侦察和病因研究等。